购物消费花了600多元,中奖之后竟然还要掏490元才能拿到奖品。“这不是中奖,是‘中计’!”海淀区消协昨天提醒市民,购物抽奖活动中,如果奖品仍需消费者掏腰包,商家就涉嫌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消协同时披露,目前“中奖陷阱”有5类,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喜从天降”的高兴心理,制造各种中奖“陷阱”,使消费者乐滋滋地“中了计”。
海淀区消协北下关分会近日接到投诉,消费者胡女士花600多元购买了两双皮鞋,抽得两张奖券,中了两块玉石。胡女士还没顾上乐,商家就告诉说大一点儿的玉石要交费295元,小的则交195元;胡女士又花了490元才拿到了这两块玉。消协人员表示,商家这种行为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并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行为。消协工作人员当即与该商家联系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费。
消协为此提醒消费者:利用抽奖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中奖而强迫进行的消费,发生类似情况可到当地工商或消协进行申诉或投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中奖奖品的价值超过5000元,为违法的有奖销售,消费者不要参与。
另外,得到任何中奖信息,不要急于兑奖,急于汇款,要冷静辨其真伪:首先通过当地查号台查询对方公司真实信息,或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及当地公证处查询;不要先拨打获奖信息中所留的电话。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银行卡密码、家庭单位详细地址、账号等。
“中奖陷阱”主要有5种
一是商场购物中奖。
就是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参加的抽奖活动,如果奖品仍需消费者掏腰包,商家就涉嫌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消费者切勿中计。
二是商品包装中奖。
在商品包装内,附有“中奖说明”,价值几元钱的小商品会“中得”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奖金,以此刺激消费者购买。
三是手机短信中奖。
消费者可能会接到手机号码中奖或者电视栏目中奖之类的虚假短信。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可能会支付“手续费”或奖品“邮寄费”等费用而导致被骗。
四是固定电话中奖。
行骗者通过拨打电话,称电话用户中奖,但领取奖品前,需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五是网络庆典中奖。
在微博、QQ等常用网络聊天、博客网页中发布中奖信息,诱使网民登录骗子网站,按照网页提供的操作步骤,填写个人真实姓名、银行卡号、账户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之后拨打骗子网站的客服电话,会被告知需要汇保险费、税费、奖品邮寄费等才能得到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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