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11月,长沙市政府也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严格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不得批准减收、缓收、免收,确保资金足额收取,专项用于蔬菜基地建设。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将新菜地建设基金纳入代扣代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代扣代缴。但是,据市农业局蔬菜处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目前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上,存在一定困难,“今年没有收到一分钱。”
举措 市政府具体规定收取和使用
对此,一审修改稿中进一步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由财政设立专户储存,建设基金专项用于蔬菜基地的建设、改造以及一审修改稿规定的其他扶持活动。此外,考虑到目前基金收取需要协调的事务较多,且属于政府职责,修改稿中授权市政府具体规定基金的收取和使用的内容。
[相关规定]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
第八条 严格控制征用蔬菜基地。因国家建设确需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用地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征用蔬菜基地前,应当征求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蔬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未征求意见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审核;在土地管理部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申请前,用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蔬菜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未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报批。
(注:该条例1996年6月6日由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6月3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中国湖南菜 www.zghnc.com 提供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