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饭店酒楼包厢设最低消费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日前,消费者在餐馆包厢用餐时,被告知消费满500元才能使用包厢,否则要换大厅用餐。那么,饭店包厢设最低消费是不是霸王条款呢?
饭店包厢设最低消费是否合法?
“这完全就是霸王条款么,侵害了顾客的正当权益!”前天中午,市民冯先生一行三人来到市区月河街区的一家餐馆用餐时,被告知如果使用包厢,则要满足50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否则就要换到大厅用餐。对于饭店这一要求,冯先生愤愤不平,之后与饭店方发生了争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市区不少餐饮单位都有包厢最低消费这一不成文的标准。
食客:消费满500元才能使用包厢
“我们菜都已经点好了,却叫我们换位子,你说他们态度差不差!”冯先生告诉记者,前天中午11点多,自己和两个好友来到月河街区的这家饭店吃饭,服务员根据他们的要求将3个人引导至饭店的215雅间。
点完了菜,倒完了茶,服务员将包厢里的其他多余座位和餐具都撤掉了。这时,一名编号008的领班来到雅间门口,告知冯先生等人,由于他们只有3个人,需要点满500元的菜才能使用包厢用餐。如果点不满包厢的最低消费额度,冯先生等人就得换到大厅用餐。
“我这是请人吃饭,这么一来,面子上怎么过得去?况且他们这是霸王条款!”冯先生当即觉得对方的做法欠妥,并拒绝加菜和换位子,于是,双方发生了争吵。
冯先生表示,他们3个人点200多元的菜已经足够了,如果点满500元,势必造成大浪费。此外,冯先生觉得那名领班的态度实在让他和朋友难以接受。“她完全是命令的口吻,如果口气好一点,我们还可能做出让步!”冯先生说。
饭店:为了避免资源浪费
前天中午,记者跟随冯先生等人来到这家饭店,对于之前发生的不愉快,饭店一方并没有否认。
记者看到,在之前冯先生他们用过的215包厢里,桌子上的3个茶水杯都还没有撤掉,桌边仍旧是3把椅子。
记者询问包厢最低消费一事,工作人员都表示,饭店的确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但是没有具体写在相关的饭店规定章程里。
采访中,记者也询问了在215包厢边上的210包厢里的顾客,对方告诉记者,她们一行5个人,一共点了300多元的菜。
那么,为什么冯先生一行三人却被要求最低消费500元呢?“我们这里的包厢是这样的,5个人以上可以随意消费,少于5个人就有最低消费了!”饭店方面解释称,冯先生等人刚来的时候对服务员说有5个人,服务员才将他们带到了包厢,但是最后冯先生却说只有3个人,因此才出现了那名领班要求他们消费满500元或者换位子的事。
“我们这里又是旅游景点,人流量比较大,中午来吃饭的顾客比较多,如果大包厢都只有两三个人用,实在是太浪费了!”饭店的一名领班告诉记者,对于包厢最低消费的设置,其实也是为了避免饭店的资源浪费。
饭店工作人员对于之前的误会,向冯先生表示歉意。冯先生也表示自己当时有言语不当的地方。
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以后还会参考最低消费的标准,对方表示会适当调整。
记者调查:设最低消费的饭店还不少
除了这家饭店外,记者也通过电话订餐,随机了解了市区多家比较知名餐馆的包厢使用标准。得到的结果是,几家中档餐馆都有所谓的包厢最低消费的标准,但档次比较高、规模比较大的几家餐饮单位则没有最低消费标准。
对于饭店包厢最低消费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最低消费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人少点的菜又多,就是可耻的浪费!”受访市民大多认为,最低消费限制了顾客自主消费的权利,并且会造成浪费。
“如果人不多的话,尽量不要用包厢了!”但也有市民认为,饭店设立最低消费可以理解,因为包厢提供的服务是要优于普通大厅。但饭店方可以根据当时的用餐情况,灵活使用这一标准,如果包厢空的很多,大可以降低最低消费的标准,给消费者一个更舒心的用餐环境。
消保委:侵犯消费者权益
那么,包厢最低消费是不是霸王条款呢?记者咨询了南湖区消保委秘书长叶永平。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同时,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叶永平表示,虽然目前没有明文规定饭店不能设立最低消费标准,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具有自主选择权,而最低消费标准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剥夺了消费者自由控制自己消费量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也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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